1.福建莆田刑案犯罪嫌疑人曾多次发布求助信息无果,知情人称其「曾跳海救小孩」,还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福建莆田刑案犯罪嫌疑人曾多次发布求助信息无果,知情人称其「曾跳海救小孩」,还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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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

1、这个案的直接诱因和根本原因就是盖房纠纷没有得到合理及时的解决(之前认为是纯粹的复仇,但看到更多信息后知道并不仅仅是复仇)。

我们先捋捋整个的时间线:

2016年1月,欧金中提出申请盖房,同年12月获得批准。2017年欧金中开始着手盖房。

2017年,欧金中原先的计划是拆一半留一半,留下的一半作为盖新房时期的过渡住所,但是被所在村干部阻止了,这位村干部说必须全部拆完才能盖。欧金中为此进行了第一轮的维权,村领导和镇政府都跑过,最终也没有协商好。

于是无奈之下,两年后(2019年9月)欧金中按照相关规定把房子全拆了。

但是麻烦从这里才刚开始。他准备盖新房时候,俩邻居来阻挠(其中不包括被害的欧某发家)。

而在2019年条件都具备后,欧某发也出面举止他家盖房,理由是欧某发家靠近马路的围墙发生了滑坡,泥土滑到了欧金中家的田地里,于是欧某发认定欧金中家的那片田地是他家的,让其把那片田地给他。

于是欧金中一家自2019年9月开建新房起为了顺利盖房,就开始了第二轮的维权,报过警,市长热线投诉过,去镇纪委、区信访局举报过。上级部门也安排人员去查看,并交代当地包村干部帮忙解决,但是问题始终没有解决。

从2016年12月,欧金中申请盖房获得通过以后,一直到现在,五年时间里房子依然没有盖起来,全家六口人挤住在一个铁皮房子内。

在长达五年的时间线上,在两轮上诉维权的过程之中,如果行政系统中有一个人能够站出来,妥善解决村民欧金中的自住房问题(也不花政府什么钱),今天也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

2、案发当天的情况。

欧金中家棚屋上的铁皮被风吹到了欧某发家的菜地里,为此,对方找来后一直辱骂。第一次时候欧金中没接话,直接回家了。谁知道欧某发的家人随后又找来,一直辱骂他,于是惨剧发生了。

3、当地政府最新的信息或通告。

莆田警方给出的信息称,事件不涉及涉黑涉恶犯罪。但与此同时,另一个焦点至今还没有给出任何回应——“邻居有亲戚关系,有保护伞”的问题。

目前这方面调查由平湖镇政府上级单位秀屿区的纪委监委负责调查,但建议最好还是级别更高一点,毕竟欧金中第二轮上诉已经到了莆田市一级,但是依然没有结果。

4、欧金中救人的事情已经实锤,记者采访中获得的对于欧金中的评价也都属于正面评价,并且提到欧金中由于盖房一事极为焦虑,疑似有抑郁症,并且去医院开过药。

所以希望找到的不要是一具尸体。

5、我不认为这是一场纯粹的复仇,更像是情绪瞬间崩溃之下的盲目宣泄,比受害者更先去的,是欧金中心中一直以来相信的某些东西,而杀这些东西的,不仅仅是欧某发,还有对这样一位普通村民的正常诉求无动于衷的某些人。

我认为这个案件要追查到底的意义,也在于此,要揪出推动着欧金中走到今天这一步的人,去改善这样的事情,让悲剧少发生一点(不可能消失的)。

6、我不认可甚至极端反对欧金中作为犯对别人生命的冷漠剥夺,但我同情欧金中作为一名守规矩的村民的部分,也因此更觉得讽刺,如果守规矩的下场就是路越走越窄,那么必定会让一部分不再那么守规矩,你觉得最后受损失最大的会是谁呢?

真的,别惹老实人,你毁掉他对规矩的敬畏,他会要命的。

根据这些信息可以归纳这么几条:

1、在他的举报行为发生后,没有获得良性反馈,甚至没有反馈……“依靠公权来实现正义”的渠道在他面前逐渐消失了。

2、村里人对他的评价,以及他五年来的经历,可以看出他本人在本地受到同情,所以自己措辞中的“老实”是一个相对客观的评价。

3、个人始终在坚持用合法的手段来维权,但五年中境况没有发生改善,一定程度上说明当地维护自己权利的最好途径未必是法律途径。在这里有句欧金中本人的话大家可以看看,尤其是当地政府更应该看看:从来都是老实人按照规矩办事,却从来法律是不会站在老实人这边的。

很难想象,说这句话时当事人的心理状态。但是可以想象,他的遭遇与困境对他的心理造成有着多么巨大的压抑与绝望。

虽说行政并不会细致到对每一个个体感同身受,解决所有问题,但很显然,一个存在五年的问题在当地政府办事人员的视野之内,应该不算微不足道,甚至他的遭遇获得了关注,但是迟迟没有解决。

4、很少有人关注被害者。我认为在所有事情真相没有查明并公布之前,就刻意渲染被害者与嫌疑人之间的矛盾关系,是一个非常过分的行为,因为这会误导民众产生“者事出有因“”被害者有余辜“这样的情绪,甚至这会给警方的工作带来社会压力乃至于误导。

比如说如果最终结果跟当前信息有出入,那么先入为主的这种“同情嫌疑人”的情绪就会驱使人们质疑警方调查结果,从而伤害到公信力。

我认为更好的方式应该是彻查双方的社会关系,彻查此案件可能衍生出来的当地政府机构行政不作为、渎职等其他案件(大概率存在)。

5、嫌疑人杀两人,伤三人,这件事要搞清楚当时的情况。嫌疑人在这里有灭门的主观故意性,但在矛盾激化之前,对嫌疑人造成权益损害的可能只是这个家庭中的一个成员。还有一种情况,当时是否存在被害者一方出现错误举动从而激化矛盾的情况。

6、嫌疑人还有一个儿子,三十岁。被害者一方幸存三人。案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最好也解决一下,不然很可能还会有事。

7、嫌疑人一定要尽快找到,它不仅是案的关键角色,还是举报相关事件的关键角色。我担心的不是他会畏罪自杀,而是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