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保报销流程

2.医保报销是怎么个流程?

3.医保报销流程是什么

医保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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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医疗保险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享受到了医疗保险的实惠,但在具体报销的时候由于对报销的流程及注意事项不了解,大部分人花了不少的冤枉钱,本文就从购药、门诊、和住院三方面向您介绍医保报销的流程及注意事项,让您少走弯路,不花一分冤枉钱。

购药医保报销须知:

参保人员可持医疗保险卡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其医药费用可用卡直接结算,购药时不计入社会统筹,全部由个人账户支付,如果个人帐户金用完,可以用现金支付。

门诊医保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

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原件。

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住院医保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

1.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住院时个人先预交医疗费押金,出院结帐后多还少补。未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因急诊住院未能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的,应在入院后次日凭急诊证明到医疗保险管理窗口补办住院手续(如遇节日顺延),超过时限的医疗费自负。

2.参保人员住院后统筹基金的起付线:起付线各地标准各有不同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或转院的,须经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院)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

转院限于省特约医院,其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本地规定计算可报销金额。

4.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会按照相关政策计算医保报销金额和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其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结算。

医保报销是怎么个流程?

参保人生病到医院时,医生都会问是否有医保,对于有医保的人,在住院时一般是不会由个人垫支医疗费用的。在办理住院手续时,需要向医院提交社保卡或是,并要按照医院的规定缴纳门槛费,也就是起付标准。起付标准是根据医院的等级来确定的,分为乡镇社区医院、一级医院、二级医院、医院等四个等级,等级越高起付标准就会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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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的报销范围,是指起付标准以上,扣除个人首先自付的费用后,由统筹基金根据医院级别按比例支付。按照成都市的规定,医院85%,二级医院90%,一级医院92%,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了住院医疗服务协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

按照成都市的规定,个人首先自付的费用包括了四个方面的费用支出。一是使用除手术外单项价格在200元以上的检查、治疗项目费20%的费用;二是实施单项价格在1000元以上手术费10%的费用;三是使用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费10%的费用;四是使用特殊医用材料和施行统筹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

按照现在各地的规定,住院费用都不需要参保人住院时垫支全部住院费用,出院以后再去医保部门办理报销手续。不管你是参加的职工医疗保险,还是参加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只要是同一个统筹区范围的医院住院,其报销的流程都是相同的。病人只需要缴纳门槛费(起付标准)、个人支付的费用,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余下的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这一切都是在医院实时结算,不需要住院病人或是家属到处跑路。

综上所述,住院病人出院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医院要对住院费用进行统一结算,在结算费用时,医院会打印一份清单给住院病人或是家属,这其中注明了总的费用是多少,其中医保报销了多少钱等信息。在住院费结算时,该报销的费用已经由医院垫付了,病人出院以后不再需要另外办理报销手续。这对简化报销程序,杜绝了病人家属来回跑路办理报销手续是非常有意义的。

医保报销流程是什么

医保报销流程如下:1、入院时:有医保的患者,凭办理社保登记手续,然后到病房住院;2、出院时:医生安排患者出院,凭入院登记表及到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目前已经简化了报销流程,患者不需要去社保中心报销,可以直接在医院现场结算的。所谓医保住院报销,不是垫付现金以后凭票据报销,而是在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时,出具医保卡,让统一的医保结算系统读取参保人资料,办理住院号,在出院结算时,医保系统就不收取“该报销的”部分为统筹支付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